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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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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档升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近年来,江西省司法行政系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目标导向,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档升级,奋力开创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聚焦“便捷高效”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服务网络

实体平台持续有效覆盖。江西省建成2.18万个实体平台。在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的基础上,2021年,乘势而进、深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建设标准》,全面提升实体平台基础建设水平和服务供给能力,推动实体平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截至2023年8月底,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70%的乡镇(街道)工作站已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同步打造了19个省级示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4个省级示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优化升级热线网络平台。按照“一个平台、两级管理、三级应用、N项业务”模式设立热线平台,开设企业服务和医疗纠纷服务专席,7×24小时不间断提供服务,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实现互联互转,热线年均服务量突破30万余件次,满意率稳定在95%以上。建成江西法律服务网,开通“江西掌上12348”微信服务号,开设“赣服通”法律服务专区,面向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民商事仲裁等14大类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即时咨询、智能咨询、智能文书、“企业法治体检”等线上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先后上线提供服务。

平台融合监管精准高效。2019年12月,江西成为最早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系统的省份之一,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融合发展。2022年,三大平台服务量达160余万件次。精细化开展平台监管,建立“周汇总、季通报、年考核”平台监管制度。分类设置考核指标,将工单办理率、回访率、质检率、接通率、满意率等指标逐一细化考核,注重以实际业务量和群众满意率等核心指标评价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定期开展平台服务数据分析,适时调整法律服务供给,及时满足群众实际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聚焦“均等普惠”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均衡配置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开展“站所对接”,引导市县两级340余家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与550余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结对”帮建,按照一工作站一法律服务团队模式增强基层服务能力。深入开展“江西律师公益集结号”“公证进乡村”“鉴定机构进农村”等巡回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将公证机构执业区域范围扩大至全省,鼓励引导在县域设立鉴定机构或分支,实现司法鉴定服务县域全覆盖。大力发展远程智能法律服务,建成集远程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于一体的“乡乡通”远程平台1273台,全省乡村配备远程智能法律服务设备2100余台。

培育壮大基层法律服务力量。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扩面提质增效,全省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骨干95万余人,乡村“法律明白人”实现全覆盖。坚持抓基层、强基础,推动省委、省政府两办出台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司法所工作的意见,深化“校所合作”,组织引导6000余名专家学者、大学生到基层司法所挂职帮扶、就业实习,联合省人社厅、省教育厅从2022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1000名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取得全省司法所工作人员数量平均4人的历史性突破,极大补强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力量。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制度,2万余个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覆盖率达96%。

加快惠民法律服务品牌建设。主动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重心从“有没有”转移到“好不好”,紧扣形势所需、群众所盼、责任所系,在全省推进“有法帮你”法律服务品牌建设,真正将“依法找法,帮你想办法;用法靠法,帮你有办法”的理念深植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之中,使群众遇到各种问题能够找法“有门”、靠法“有路”,擦亮做优“法援惠民生”“律师公益集结号”“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三大现有品牌,结合需求创新推出法律服务新品牌,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抚州市推出“有法帮你3+N”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宜春市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推出“26℃+有法帮您”品牌,南昌市推出了“普有道、商有助、困有济、调有招、诉有解、矫有术、督有方、帮有效”八大工作体系,推动“有法帮你”法律服务品牌在法律服务各领域落地见效。

三、聚焦“中心大局”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服务江西发展战略,出台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20项工作措施,制定服务和保障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16条工作意见,出台意见全力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提供全过程律师法律服务,围绕园区经济发展出台进一步深化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开展“法企对接”活动,成立11个综合性法律服务团,持续推进“万所联万会”机制建设,组建286个团队为企业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与1500余家大型企业建立常态化公证服务联系机制;围绕江西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在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开发区设立工作站95个,按照“一域一特色”,开展法律服务产品研发、法律服务模式创新,着力构建全方位、全领域、全生命周期的“产业链+法律服务”新格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120项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积极为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七大品牌活动,针对农民、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老年人、农民工等七类困难群体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制服务,精准满足需求。推进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全覆盖向审查起诉阶段延伸,全面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创新创优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推行法律援助“全省通办”“帮办”服务,首创“监察+仲裁+工会+法援”劳动者维权联动对接机制,受到人民网、《法治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宣传推广,法律援助实现量质双升。鼓励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和公证、司法鉴定的衔接机制,全省建立18家妇女儿童司法鉴定援助中心全面覆盖11个设区市。

服务基层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合有关部门推进信访、房地产、物业、金融、建筑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省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100多个。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创新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保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依法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江西省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22个,融入赣鄱文化元素,传承红色基因,打造了20个具有赣鄱特色的红色法治化宣传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聚焦乡村群众和乡村振兴法律服务需求,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至乡村一线,更好地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四、聚焦“顺畅有力”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经省政府同意,江西省司法厅牵头建立了由13个省直单位组成的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议事规则,明确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常态化召开会议研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大事项。省以下司法行政部门也同步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健全责任落实机制。积极争取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写入省委、省政府重要政策文件,借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写入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全面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强化工作保障机制。先后出台了全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和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刑事法律援助相关机制、检察公益诉讼中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和使用衔接机制、律师职称申报、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等制度文件。推动将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纳入省本级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平台运行等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江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各项目标任务,坚定信心、埋头苦干、砥砺前行,加快推进更高水平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新篇章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