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全南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条件:2021 年 8 月 1 日起,新兵入伍、公民考取军校入学,以及直接招收和定向培养士官入伍时不再注销户口;直接选拔招录和特招地方人员担任军官的,仍暂注销户口。
2021 年 8 月 1 日前,已经注销户口的军人暂按原户籍管理政策执行。
办理流程:
(一)对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且按规定可以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予以办理;
(二)对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但按规定需调查核实、上报审批(审核)的,应当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上报审批(审核);
(三)对不符合条件或者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处理意见或者应当补充的证明材料。
所需材料:(一)新兵入伍通知
(二)考取军校入学通知
(三)招收或定向培养士官入伍证明
(四)招录或特招人员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