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 全南县司法局内设六个股室: (一)办公室 承担本系统的年度计划、综合性文件、年度总结等文稿的起草;负责本系统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保密、政务公开、政务协调等工作;负责简报、调研、信息登记等工作。负责督促全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考核;负责组织开展政府法治宣传、政府法治理论研究;承担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协调服务、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及依法行政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县规划的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和检查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县法治宣传教育的考核工作;指导全县法治新闻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考试。 (三)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制定全县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并负责指导、实施和考核检查;指导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整治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司法所做好对刑满释放和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无缝对接”工作;负责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审查、申报及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注册登记和年检工作;做好基层干警的培训教育及动态管理;负责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考试工作。 (四)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指导全县的公证、律师工作及公证员资格、律师资格的年检审核、注册、奖惩呈报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服务市场;指导和管理有偿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对公证员、律师的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指导、监督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受理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按照法律援助的条件、标准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五)社区矫正管理股(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有关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股 负责审查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报备的重大政策文件的涉法材料;承担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负责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之间执行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矛盾和争议,提出协调处理意见;承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因不服县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而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等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调解工作;组织指导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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