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司法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序号 |
责任部门 |
权力事项 |
权力依据 |
工作职责 |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
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责任情形 |
1 |
一、县司法局 |
监督指导公民安全生产普法教育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内容,发挥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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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不落实,普法任务未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