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党建质量过硬行动和勤廉机关建设,着力发挥机关党建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政治引领、监督保障、督促推动等作用,2023年度成功申报创建国家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设立全省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示范基地,获全县创建模范机关工作“五星模范机关”荣誉。
一、聚焦政治引领,打造对党忠诚“学习型机关”
一是抓好政治学习。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不折不扣落实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等任务,每月常态化通过党组领学、支部集体学、个人自学等方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强化政治教育。坚持不懈加强对党忠诚教育,每年充分利用县内外红色文化资源,组织到苏区纪念公园、湖南长沙韶山红色教育基地、梅子山廉洁文化主题公园、党校等地开展红色教育。三是严明政治规矩。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抓好“一岗双责”,半年专题调度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等工作。筑牢干部思想防线,组织政治家访、谈话,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保持对党绝对忠诚。
二、聚焦组织建设,打造能力过硬的“服务型机关”
一是压实党建责任。党组认真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建工作经常过问、带头研究、亲自部署,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支委成员各司其职。二是抓好干部培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环保业务轮训并组织下沉一线进行实战锻炼。每季度开展“示范股室”“示范标兵”评选、党性体检、公务员平时考核等,将工作情况纳入考核管理。三是践行服务宗旨。深入推进党建促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健全完善党建活动与业务工作融合机制,与挂点村、社区、企业党支部联建共建,组建生态环境突击队,充分发挥党员在治污攻坚、执法监测、应急事件中的模范作用,2023年度,组织开展各类基层活动70多次,开展市县联动服务企业接待日解答企业诉求4条,常态化接待服务企业20次,解答企业诉求20条。
三、聚焦主职主业,打造履职尽责“担当型机关”。
一是强化环境监管治理。针对执法力量不足现状,细化分解若干片区,组建由班子成员带队的督导帮扶小组对全县企业进行督导检查。2023年度,帮扶督导企业或单位400余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起。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设立全省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示范基地,2023年签订《赔偿协议》32份。二是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成果。2023年度全县空气环境质量总体持续向好,城区PM2.5平均浓度为16μg/m?,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排全省第15、全市第3,空气优良率为99.7%。土壤环境风险安全可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以上。2023年,全南县因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变好,全省唯一获得中央奖励。三是稳步推进美丽全南建设行动。构建体制机制,调整了美丽赣州全南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见效。稳步推进项目建设。2023年,美丽全南建设行动县级调度项目7个,项目总投资11.2284亿元。四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10月28日,全南县荣获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
四、聚焦正风肃纪,打造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从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并将责任延伸至各股室负责人,既抓好业务工作,又加强股室党风廉政监管。二是抓好警示教育。组织在梅子山廉洁文化主题公园开展廉洁教育。紧盯节假日节点,及时召开党风廉政提醒会。紧盯环评审批、监管执法、资金项目、乡村振兴等领域风险节点,通过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反面教材及典型案例通报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强警示教育。三是开展排查整治。2023年度,开展环评审批、监管执法、资金项目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改问题19个,追责问责8人;开展生态环境系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深入自查自纠查摆整改37个问题;开展“提素质、改作风”专项行动,聚焦作风问题进行“一对一”提醒谈话30多次,查摆廉政风险点50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