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在医院内或来院途中死亡(含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者
二、服务机构信息
(1)全南县总医院南区(县人民医院院区)
地址:全南县金龙大道14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
(2)全南县总医院东区(县妇幼保健院院区)
地址:全南县桃江源大道与站前路交汇处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
三、服务项目和内容
人口死亡证明签发,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在医院内或来院途中死亡(含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者,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四、服务流程
在院内、来院途中正常死亡或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死者家属持死者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到负责救治的科室,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五、投诉举报电话
全南县总医院医务科:0797-263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