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措施
1.帮扶措施类型。包含增收类、“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类、兜底保障类和其他类共四类。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分层分类进行帮扶,因户因人施策,精准帮扶,做到“应帮尽帮”“应扶尽扶”。
2.帮扶措施的选择。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型,按照必选、备选的顺序落实帮扶措施,不得安排禁选帮扶措施。如因病纳入的监测对象必须落实健康帮扶措施,可以安排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公益岗位帮扶、综合保障、社会帮扶、搬迁、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等帮扶措施,不得安排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保障、义务教育保障、教育帮扶等措施,其他因学、因安全住房、因安全饮水、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及其他等详见附件10。
3.帮扶措施的落实。新识别纳入的“三类”监测对象要在公告结束7日内确定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及时开展帮扶,真帮真扶,防止“纳而不帮”“帮而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