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单位 |
意见 |
采取情况及理由 |
备注 |
1 |
法律顾问 |
对于附件3备注11点载明“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 参照本表价格进行估价”建议改为“由有资质的第三方 评估公司评估确定价值”;对于附件4“房屋顶层为浇捣 琉璃瓦斜顶”具备条件中“按投影面积计算标准补偿, 不予奖励和补助”建议删除“不予奖励和补助”因为斜 顶房屋只是瓦面的一种方式只是而非房屋结构,会出现 自相矛盾的认定。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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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相关单位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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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会公众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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